2026-05-06

多店群模式还能走多远?深圳税局这份表给出答案

背景速览:深圳率先落地,

平台电商税务合规进入“清单化管理”阶段

近日,深圳部分跨境电商卖家陆续收到来自【深圳市税务局】的专项通知,或电话通知要求填报《深圳市跨境电商多店群模式涉税情况统计表》并限定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反馈。

这意味着,此前在多店群、多主体、多平台经营模式下长期存在的“核定征收”红利窗口,正在被查账征收+统一归集的新逻辑所取代。

一张表,透露出三大关键信号

信号1:店铺与运营主体“分家”管理,控制关系首次官方明确定义

表格要求填写:

店铺纳税人名称、信用代码、所在税务机关;

运营主体名称、信用代码、主管税务机关;

运营主体与店铺控制关系(股权/协议/资金/人员/域名控制)。

专业解读:

税局已经清晰识别出“店铺公司 ≠ 实际经营主体”的行业常态。控制关系的认定,将成为未来纳税义务归属、收入归集、稽查归属的核心依据。

信号2:税款征收方式“两段式”填报,2026年是分水岭

专业提示:

不建议所有主体统一填写“运营公司统一归集”。是否需要独立核算、是否适合归集,取决于:

该店铺是否由运营主体实际控制;

运营主体是否具备完整账簿、资金流、业务流;

是否存在多个运营主体(如出口公司、服务公司)。

信号3:境内运营主体“可以填多个”,说明税局已掌握集团化结构

表格明确允许填写多个境内运营主体(如出口公司、服务公司),说明税局不再接受“单一法人视图”的申报逻辑,而是要求呈现真实业务链。

我们拆解核心填报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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