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上报中国卖家收入信息
2025年6月23日,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相关事项的公告》,明确要求:凡是允许中国大陆卖家入驻,或向中国用户提供交易撮合技术服务的跨境电商平台如亚马逊、eBay、速卖通、Temu、TikTok Shop等),都必须每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卖家身份与收入相关数据。

具体报送要求如下:
1.境内有运营实体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:由此实体负责报送;
2.境内有服务团队但未获证的:则由负责招商、运营、推广的境内供应商承担报送任务;
3.完全未在国内设机构的境外平台:则必须委托境内代理人报送。
每个季度定期上报两类核心信息:
1.身份信息:卖家名称、税号、证件类型/号码、店铺ID、联系方式等;
2.收入信息:销售总额、退款金额、净收益、交易订单数量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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